“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制度
一、工作程序
(一)校长接待日
1、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推选参加接待活动的学生代表。
2、由校长或其他校领导主持接待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接待时间和地点一般为:逢单周的星期一下午13:30 到 14:30 在办公楼 305 举行。
4、接待人员直接解答和落实由学生或职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当时不能解答和解决的问题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在会后予以解答或解决。
(二)校长信箱
1、在办公楼和教学楼底楼醒目位置设立校长信箱,同时公布校长的电子邮件信箱shjx@shjgxx.com。2、由校办负责每周收取两次,及时将信件呈校长(分管校长)。
3、校长(分管校长)批转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公布结果
对于师生代表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结果学校将专门开辟“信息反馈专栏”和有关会议公布于众。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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